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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4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的通知》(中校发〔2023〕5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教育部等单位近期将举办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开展集体备课,全面提升“形势与政策”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培训时间

2024年1月9日至13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对象全体校领导,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团委负

责人,承担“形势与政策”课的专兼职教师,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科长及分团委书记,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四、培训方式

2024年1月9日至13日,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及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集中收看课程直播。(具体课表见

附件)

五、培训地点

武汉新城校区学术报告厅、光谷校区学术报告厅。

六、培训内容

见附件

七、有关要求

1.做好动员。各学院、各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所有参训对象,按照应训尽训原则,及时做好参训动员工作,并提醒、督促参训对象到会。

2.培训纪律。学校集中培训期间,各参训学员要严格按照课堂管理要求参加集中视频学习,严格考勤制度。学员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严格履行手续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3.培训管理。参加所有教学活动期间,参训学员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影音设备,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得对培训班和培训课程发表评论。

4.做好培训总结工作。2024年1月15日前,各学院将所有参训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心得体会集中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附件: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课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