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作考核和教职工考核的通知》安排,现将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汇报会安排通知如下:
一、汇报时间
2024年元月4日(星期四)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6:30
二、汇报地点
武汉新城校区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校内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副科及以上干部、专技五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
四、汇报形式
1、目标管理考核汇报:校内各单位负责人围绕年度重点目标达成情况、工作举措和特色创新点进行PPT汇报,突出重点和成效,不求面面俱到,但需要涉及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报告,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汇报:相关党总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特色亮点进行PPT汇报,还需包含且不限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3、同时担任党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的可将两部分汇报内容一起汇报,时间不超过12分钟。但需要形成两个独立的汇报PPT文档。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汇报材料,并于元月3日下班前将汇报PPT交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处汇总。原则上由部门党政负责人汇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汇报的,经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可安排本单位副处以上干部代为汇报。
2、参与汇报评价的评委按照相关部门的通知和安排及时完成评分工作。
3、汇报人员请严格按照时间进行汇报,会场安排计时和提醒。参会人员请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附件:考核汇报时间安排
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处